1995年12月30日,海信立交桥正式建成通车。目前三十年有偿冠名权到期是不是应该组织启动重新命名海信立交桥新名称?

江联军党组书记、局长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根据2022年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第四条规定“地名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地名更名不仅仅是简单的新旧名称替换,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会引起一系列的机构、证照、门牌号码、公共交通站点等的变更,对经济社会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需慎重对待,加强论证评估。根据《青岛市城市道路命名规则》第十五条规定“道路名称应保持稳定性。不违背路名更名规定、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道路名称不要更改”。目前以方便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考虑出发,海信立交桥暂不改名。感谢您对区划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01-08 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