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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是为民,那不执法是为谁(啥)?

匿名用户 2026-03-18

任支队长,您好!法律法规大多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众利益的,国家赋予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了执法权,理应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众利益,但基层部分同志面对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视而不见,见儿不管,管而无效的情况,如面对违反《青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行为,不依法依规查处,任由问题长期存在,这么个态度,再好的法律法规有何用?。建议以全党开展政绩观教育为契机,督促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改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服务的质效!

任树睿局党组成员、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推动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为民服务质效。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我局电话82881721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6-04-0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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