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按照规定都设有生活垃圾桶集中存档点,清运公司和物业为了省事,清运公司不进小区,在小区门外的市政道路上清运,物业管理公司为了省劲,直接把市政道路当成垃圾桶中转站,24小时都在小区外面,这样他们是省事了,市容市貌可就完蛋了,环卫工人可就来活了,还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成何体统呀!咱们执法部门为何睁只眼闭只眼?为何不依规管理违规把垃圾桶点设在小区以外的公共区域?全青岛各区市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希望彻底整治这样的顽疾。

任树睿局党组成员、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您反映的居民小区垃圾桶违规占路问题,2026年我们将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垃圾桶占路、容器破损脏污等专项整治,压实物业企业责任。通过新建、补建、共享、租用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小区垃圾暂存点配套建设。对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小区,严格执行 “清运前半小时出桶、收运后半小时回桶” 制度。同时,强化日常巡查与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市容环境和通行秩序。感谢您的参与。
2026-04-01 1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