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在城镇公益岗位就业人员,三年期间全日制考勤上班,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放工资,并享受职工五险。期间因工作受工伤,后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医疗费用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我在职期间已经由工伤基金支付完成。
①我离职后,劳务派遣单位拒绝出具解聘报告书,以至于无法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我离职后,劳务派遣单位拒绝足额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请问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人社部门可以受理吗?更希望董副局长能线下协调解决,谢谢。
反应人联系方式0532-83291565

董海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公益性岗位上岗安置、协议终止等事宜由区市负责,您反映的问题,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33电话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6-03-25 1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