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寓楼普遍是商电,可以变更为民电吗??

杨咏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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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发改价格函〔2023〕123号《关于山东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函》,居民购买且具有独立房屋产权的商业公寓用电,未实现由电网企业“一户一表”供电的,其居民生活用电部分可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具体由公寓管理方提出申请,电网企业现场核实后执行。已实现由电网企业“一户一表”供电的公寓,其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居民“一户一表”电价。
如您有其他用电问题,可咨询属地供电公司,各区(市)24小时服务电话:市南供电中心0532-66173066;市北供电中心0532-66172999;崂山供电中心0532-66174567;李沧供电中心0532-66172222;城阳(红岛)供电中心0532-66175555;胶州公司0532-66175858;即墨公司0532-88553000;黄岛公司0532-88137000;平度公司0532-83330000;莱西公司0532-88430000。
2026-04-09 1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