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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蓝村阳光园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水电费物业统一收取,并不是水利局跟电网收取,而且价格高。小区绿化路面都不好,摄像头监控基本瘫痪,单元门破烂不堪,整个小区脏乱差,个别业主私搭乱建,还有的在小区内储藏室私自打井取地下水,造成安全隐患,物业不作为,不管不问,有没有相关部门管理?

匿名用户 2017-09-28

鞠朝友市委常委、副市长

即墨市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阳光园小区为了方便业主,由小区物业代收水费、电费,水电费标准在小区业主交房时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有规定,如业主不愿物业代收可自行到指定银行缴纳,业主可自主选择缴纳方式。路面及绿化属开发商配套,因开发商与施工方存在纠纷,未完成验收移交,以致小区道路自2011年建成后无人管护状态,多年来使用磨损,存在多处坑洼现象,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出行,今年6月份已对小区路面破损严重处进行修补。蓝村镇政府将积极协调开发商与小区道路施工方尽快完成道路验收移交,压实道路管护责任,同时,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定期做好绿化养护。小区配套的监控设施部分已坏,为保障小区居民居住安全,小区物业已在小区大门安装四个监控,目前运转正常。该小区垃圾由蓝村环卫负责每周两次统一清运,居民楼楼道内卫生保洁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每日循环清扫。目前蓝村镇已要求环卫公司加大对该小区的垃圾清运力度,力争做到日产日清。关于私搭乱建和私自打井等问题,执法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置,也欢迎您提供具体信息线索,以便于调查落实。下步,蓝村镇将成立专门物业督查小组,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居民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2017-10-2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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