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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区长,地铁江苏路站拆迁什么时候解决?

匿名用户 2018-03-14

我是江苏路83号居民,地铁江苏路站拆迁征收我家房屋,每平米补偿一万四千多元,严重不合理,请问高区长知道这事吗?

高健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南区政府

网友你好,感谢您对地铁建设房屋征收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主要是房屋补偿价格问题,根据《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房屋市场价格,以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日评估确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市南区政府于2016年6月3日公布了关于对青岛地铁1号线江苏路站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协商选定了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价格。根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二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该项目实施以来,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居民都已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了房屋征迁。

2018-04-0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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