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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温州路56号三单元拆迁户,房子已于2017年签订拆迁协议和经签订定位协议,但是目前拆迁款差价款一直没有给付,目前还有60+多万没有给,咨询了很多部门也无人回复,请问差价款合适给到位?给老板行定心丸

qXzOecsSvq3bm4wQ 2018-04-11

杨旭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北区政府

答复意见:网民朋友,您好!温州路56号于2017年9月签订房屋补偿协议。选的房屋为中南熙悦14号楼。于2017年10月17日签订房屋安置定位协议,应退款为67万左右。中南喜悦14号楼属开发商品房项目,必须对售购双方结算差价款后才能办理交退款手续,因该楼座暂未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所以您的退款待房屋预售许可证取得之后,统一办理退款手续,届时街道将逐户通知,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8-05-0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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