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北区政府 问题

区長你好,我是李村路61号住户,16年我们这里征收,至今没有办理,我们这里住户住的住宅房而让我们交的是商业网点的房租,找拆迁办,拆迁办达服了你们属于历史问题,我们不征收,难道历史问题我们无故百姓来买单,据我了鲜咱区里和我们一样类形已解决,只因为人家申明正义而解决,难道我们申明正义?

匿名用户 2018-04-11

杨旭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北区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李村路61号为青岛新贸干鲜果品公司,后更名为青岛鸿禄经贸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05年时自行将公有非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根据目前征收政策,征收部门对青岛鸿禄经贸有限公司进行征收补偿,公司将房屋分配给居民居住,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8-05-04 14:42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