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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财政局对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给予一系列补贴,用于学校运转。

罗卜干 2018-05-29

曹彦平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财政局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市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青岛市残疾儿童少年精准康复服务救助工作的通知》,困难家庭听障(言语)、智障儿童少年,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每人每月康复救助标准为1700元,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给予每人每月1020元康复救助;普通家庭听障(言语)、智障儿童少年接受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每人每月康复救助标准为1020元,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给予每人每月610元康复救助。困难家庭脑瘫(肢体)、孤独症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全日制康复训练的给予每人每月3500元康复救助,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给予每人每月2100元康复救助;普通家庭脑瘫(肢体)、孤独症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全日制康复训练的给于每人每月2100元康复救助,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给予每人每月1260元康复救助。目前我市对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标准较高,属于补需方的模式,残疾儿童家庭可以根据实际选择适合的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既可以选择公办康复机构,也可以选择民办康复机构。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2018-05-3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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