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市北区开平路28号鸿泰锦园小区电梯里挂满了广告宣传栏,每个电梯有4个,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全省电梯条例,影响电梯运行安全的其它无关设备不应该悬挂,这些广告栏是不是应该撤下来?问题2:电梯广告存在收益,收入还不少,为何物业还收入电梯运行费?并且,电梯里还有个电梯卫士装置,也有收益,都去哪了?存在猫腻!问题3:小区电梯每次到了目的楼层后,都要自动回到一楼,这样是不是浪费电?减少电梯寿命?感觉物业很不负责任
匿名用户 2018-05-30

范建奎副巡视员
市质监局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按照《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电梯轿厢内不得安装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利用电梯发布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这里所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很多就是我们的小区物业公司。对于电梯广告收益问题,大家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进行询问,也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反映。电梯到达目的楼层后,又自动回到一楼,很多电梯都是这样设置运行的,原因是1楼乘客流量较大,如此设置可以让大家方便、高效的乘坐使用电梯。
2018-05-30 15:49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