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观海二路17号是近百年的老楼。我们这层楼里四户住户都是六十余年的老住户老邻居。我们都在上世纪末房改时买了当时租住的房子,并且后来都在自家亲属间进行了房主的变更。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公用的走廊楼道等脏乱差不说,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最烦人的是因此屡屡发生邻里矛盾。
现在有【物权法】,我觉得我们是否可利用【物权法】来维护自己公用空间的使用权利。但不知道如何操作,希望得到您们的帮助和指教。可以依法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不利用法律武器呢?谢谢。

王镭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司法局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不知道如何操作的问题,您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将会有专业律师予以解答。谢谢!
加强写字楼租赁给民间借贷公司的监控管理。黄岛区长江中路230号25层国贸中心,租给善林金融投资公司,刑警和法院多次调录像都是空白,妨碍办案,物业失职。
匿名用户 2017-05-23 15:29
公证费的暴利问题请关注
匿名用户 2017-05-23 15:28
普通人想看青岛历史司法案件,可以吗?
匿名用户 2017-05-23 15:10
黄岛公安局分局为什么给治安处罚都是按上限算得呢?
矮大紧 2017-05-23 15:04
我是一名服役16年转业的士官,转业回来政府没有安置工作,为完成本年度安置任务,强制自谋职业,请问我要用法律维权的话,如何使用法律的保护?
UYv7hjPAvYOQxVb8 2017-05-23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