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春芳党组书记、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该提取情形的,需提供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满2年的失业证明原件;换发证件的,应提供换发后的失业证明和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失业情况确认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交于原单位,由原单位经办人为您办理提取手续。
2018-07-02 13:5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该提取情形的,需提供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满2年的失业证明原件;换发证件的,应提供换发后的失业证明和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失业情况确认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交于原单位,由原单位经办人为您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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