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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您好,我是一名刚买鑫江玫瑰园的年轻人,我们买的鑫江玫瑰园的商品房合同金额 102万,我们已经交了32万首付,贷了70万贷款,后来又被通知去售楼处交了25万现金差价。这个差价不给任何收据或者资料,现在房子总价已经到了130万,和合同的102万直接不一样,怀疑鑫江玫瑰园的开发商偷税漏税,我们的合法权益怎么样得到保证?希望区长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答

匿名用户 2018-08-08

李红兵区长

城阳区政府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城阳国土资源分局落实,玫瑰园项目是青岛鑫江置业公司报备的精装修项目,销售现场已公示,信息公开透明。如发现存在违规售房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关于偷税漏税问题,经城阳区税务局调查落实,玫瑰园小区是由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分为三期,网友反映的问题属于玫瑰园二期,由于网友并未提供具体楼号和房间号,核查小组在调查时随机抽取了部分房价价值与网友提供的价格接近的明细账、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发现上述情况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规避网签备案限价而采取的措施,即以“工抵房”名义销售,将预售中的住宅名义上抵顶给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再由施工方委托鑫江代为销售并办理网签事宜,中间差价部分(即网友反映的25万现金差价)不能开具发票。截止2018年6月底,该公司以“工抵房”名义销售453套,网签金额59571.6万元,收到差价7893.7万元,差价分为现金收取和POS机刷卡收取,财务入账时在制作记账凭证时,已在摘要栏特别注明未开票收入,现均已申报并足额缴税,无偷税漏税问题。

2018-08-1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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