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红兵区长
城阳区政府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机构上划后,该单位使用的编外用工人员工资一直由区财政负担,按照使用人数的总额核定,并连续多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根据《区编委办 区财政局关于拟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经批准使用的编制外用工人员工资待遇进行调整的请示》(青城编办字〔2017〕53 号),各用工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内部搞活分配,为编外用工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2017年,我区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共服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公共服务辅助人员待遇按核定的标准执行,在核定的总额内,建立绩效激励机制。下一步,城阳公安分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区规范公共服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薪酬待遇,做好经费保障。
2018-08-16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