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勇党委书记、局长
市民政局
您好,感谢您对公益组织的关注,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目前,民政部正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目前,公益组织的优惠政策主要在税收方面,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017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政策规定。同月,《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具体条件和需要报送的材料。
2018-09-18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