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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骗取老年人听讲座,买保健品。这种事你们管不管

匿名用户 2018-09-27

张传增副巡视员

青岛市食药监局

感谢这位网民朋友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不少商家采取会议销售的营销方式,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保健食品的经营需在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所进行现货销售。企业在这些场所进行推广宣传,如果该地点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则不可以在现场进行销售活动,应该依法查处;如有发现会议营销过程中,销售的保健食品出现假冒伪劣、未经许可或者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为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 ,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消费者可以登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是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的重要环节。

 二、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也必须加以注意。

  三、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用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8-09-2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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