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绍军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供电服务的关注。
依据《省物价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文件,对于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电价,峰段8:00时至22::00时;谷段22:00时至次日8:00时。其中采暖季峰段调整为8:00时至20:00时;谷段20:00时至次日8:00时。在现行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17元。其中采暖季谷段电价由每千瓦时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本政策所指采暖季,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便于操作,采暖季峰谷时段和调整比例按照公司12月至次年4月抄见电量执行。您可到就近供电营业厅凭户主身份证申请办理,也可关注国网山东电力微信公众号,登录彩虹营业厅,线上提交申请办理。
请问文昌路南北方向的高压线有没有放到地下的计划??
匿名用户 2018-10-23 15:40
吴总你好,我是万事兴家园网点1号楼的112、212、326、327、328用户,我想反应一个问题,2007年就过来了,物业一直收我们电费1.17元/度,我们也反映了要求一户一表,希望吴总给我们做主
匿名用户 2018-10-23 15:12
要求绍兴路66号公寓楼电表一户一表,要终端收电费
匿名用户 2018-10-23 15:01
清江路电线杆和杂乱的电线太影响市容观感了,供电公司能不能把供电线路埋设地下?
匿名用户 2018-10-23 14:38
新沂路万事兴家物业公司不让电改是否合法?
匿名用户 2018-10-23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