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青岛供电公司 问题

黄岛什么时间实行夜电价格

匿名用户 2018-10-23

吴绍军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供电服务的关注。

依据《省物价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文件,对于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电价,峰段8:00时至22::00时;谷段22:00时至次日8:00时。其中采暖季峰段调整为8:00时至20:00时;谷段20:00时至次日8:00时。在现行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17元。其中采暖季谷段电价由每千瓦时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本政策所指采暖季,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便于操作,采暖季峰谷时段和调整比例按照公司12月至次年4月抄见电量执行。您可到就近供电营业厅凭户主身份证申请办理,也可关注国网山东电力微信公众号,登录彩虹营业厅,线上提交申请办理。

2018-10-23 16:06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