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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请问人才公寓申请范围是,只能向公司注册登记地(社保缴纳地)区范围内的人才公寓楼盘,还是可以申请其他区的人才公寓?如果其他区的人才公寓筹建资金是市级政府组织的,是否可面向全市范围的人才进行配售?总之,人才公寓配售对象是按行政区划分还是按资金来源划分?比如高新区紫荆阁,如果它的资金来源是市级财政,是不是全市各区的人才都可以申请?

匿名用户 2018-10-25

杨军副巡视员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按照我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我市市级财政投资筹集的人才公寓,“重点面向办公地址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区(市)、功能区筹集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区(市)、功能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其他区市引进人才进行分配。 按照上述规定,引进人才原则上应申请购买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市的人才公寓;高新区紫荆阁等人才公寓项目如有剩余房源面向全市公开销售,其他区市的引进人才也可申请购买。

2018-10-2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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