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聚钧区委常委、副区长
崂山区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文件的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因此,村里面自己找开发商自己改造的方式已经没有政策支持。
根据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崂发〔2017〕10号),在充分尊重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街道组织、社区实施、居民参与”的原则开展村庄改造。社区在具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实施村庄改造前提条件的基础上,项目分析可行,社区居委会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同意率达到95%,经社区申请、街道及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可启动村庄改造相关工作。
目前,我区正在积极推进北宅创智谷片区村庄改造房屋调查、土地调查、盈亏分析等前期准备工作。该区域城市规划正在报批,待规划批复及相关准备工作结束后,将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社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经社区申请、街道及区政府审核同意后,适时启动村庄改造工作。
感谢您对崂山村庄改造工作的关心,如有疑问请拨打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电话88997626咨询。
2019-05-13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