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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637路公交车遭受车祸,眼睛受伤,眼镜破损,至今未得到赔偿。

匿名用户 2019-05-14

我在2019年2月23日乘坐637路公交车,公交车追尾车祸造成我眼眶受伤,缝了3针,眼镜破损,目前已将全部的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眼镜费用不与赔偿,贵司工作人员以保险公司不赔偿为由,也不给我赔偿眼镜费用,我就想问问刘董事长,我作为一名乘客,因公交车车祸造成我眼镜损坏,就是活该倒霉吗?贵司为何不给我赔偿眼镜的费用?麻烦给个理由。

刘永康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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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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