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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特花溪地二期已经入住三年,居民入住率也非常高,完全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我们多次与流亭街道和怡海路社区要求成立业委会,但两个政府部门互相推诿找各种理由迟迟不帮助居民成立,造成我们与物业之间矛盾。

花溪地二期 2019-05-21

杨超城阳区委常委、副区长,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城阳区政府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小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发起业主需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业主大会申请表及提交小区规划户数20%以上业主联名签字,经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后,按程序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目前该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发起业主可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业主大会申请表及提交小区规划户数20%以上业主联名签字即可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2019-05-3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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