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对统计法律不了解,填错数会受到处罚吗?

李坤兴副局长
市统计局
您好!《统计法》是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重要保障,在服务经济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体公民都应学习、了解、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您说的“填错数”的问题,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都造成数据失实,应按上述有关条文予以处罚。
我发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和我们的日常感受不大一样,我觉得青岛的物价水平是与日俱增,连孩子上课外课都涨价了,发出的公告是由于物价上涨,但是统计局给的数字可不是上涨的这么厉害
匿名用户 2019-08-15 15:59
李局长你好,我在软件园工作,看到我们园区里有青岛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这个中心是做什么的?能否介绍一下?
匿名用户 2019-08-15 15:54
我看你们有时候在搞人口普查,有时候在搞经济普查,普查项目的年份和时点是怎么定的
匿名用户 2019-08-15 15:51
李局长你好,我想问问人口统计是按照户籍统计还是按居住地统计?
匿名用户 2019-08-15 15:49
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具体涉及哪些方面的统计,你们是怎么进行统计工作的?是他们填表报送,还是你们去统计的?
匿名用户 2019-08-15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