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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您好,我想问问门规和门统有何区别?异地保险可以办理吗?

匿名用户 2019-08-27

局长您好,我想问问门规和门统有何区别?异地保险可以办理吗?

刘林瑞副局长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网民您好:

门规即是门诊大病 ,是由于部分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尿毒症透析治疗等重大疾病及患慢性病的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大而建立的门诊大病制度。主要建立在按病种管理、定点医疗和限额结算的基础上,待遇资格实行准入制。目前,我市共有56个门诊大病病种,其中,23个限额病种,33个无限额病种。

门诊统筹保障制度是以普通门诊医疗保险为依托、实现定点签约的管理办法,主要保障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诊治疗。全市正常缴纳医疗保险的各类参保人均可持本人社保卡、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青岛市的异地医疗是指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下列异地医疗产生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办理流程:我市参保人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可以向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院同意后,直接在院端上传信息,审批同意后住院医疗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2.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住院治疗。

办理流程:参保人在异地急诊住院的,通过青岛医保局官网或青岛人社APP上传急诊病历、入院记录,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属于急诊住院的,给予审批通过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实行联网结算。

3.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4.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异地定居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异地安置和异地长期人员在异地居住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参保人报备异地安置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参保人报备异地长期居住的,应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上述有关材料的,参保人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期限。

参保人可携带上述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通过青岛医保局官网、青岛人社APP办理。通过网络办理的,按照网上办理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办理成功后网络会有提示。异地就医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联网结算。

5.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职工异地长期居住,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病住院治疗和门诊大病治疗。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出具外出工作证明材料,通过医保“网办系统”报所在区市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异地就医备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以联网结算。

6. 回户籍地治疗。本市各类参保人员因病需回户籍地住院治疗的,提供其原户籍地的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其医疗费用可纳入我市报销,并执行本市就医报销比例。大学生因病休学期间在原籍的门诊大病治疗。

感谢您的参与。

2019-08-2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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