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统所有全额补款事业单位已纳入公务员医保政策和报销待遇。而仅剩的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医保未纳入公务员医保,请问怎样才能纳入公务员医保?有政策支持吗?原来的事业单位补充医疗报险现在也不让交,有什么政策可以享受到全额补款事业单位医保报销待遇?只能走商业补充医保吗?请推荐相关解决方案,保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患病职工报销待遇得到提升。

刘林瑞副局长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
国家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为使原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待遇不降低,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精神,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这一群体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主要包括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其退休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其他原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人员等,由其所在单位另行筹措缴纳资金并享受相应保障待遇。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保障范围。
感谢您的参与。
2019-08-27 1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