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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局长您好!齐东路23号2号楼304户,违法占用共用面积搭建厨房和飘窗,飘窗正面摭挡我家窗户,2018年7月江苏路综合执法中队下达拆除通知,并现场执法,遭到当事人严拒阻挠,致使违法建筑至今没能拆除,当事人以住房小为由,但住房小不是违建的理由,且当事人在滋阳路和黄岛皆有住房,所以不是居住困难。我父亲己87岁高龄,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且齐东路23号303户是其唯一住房,本应安渡幸福晚年,都被304户的违法建筑搞得心情郁闷。恳请孙局长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使此事能依法依规得到妥善解决,不胜感激!祝您生活、工作顺心如意!

匿名用户 2019-09-05

孙炜副局长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网友您好,经调查,齐东路23号属于老楼,304户将自家在楼道内的窗户外侧加了一个封闭式窗台,面积不足1平方米(楼内居民普遍存在此问题),304户用作厨房且是唯一厨房,煤气管道架设其中。304户居民是两位老人,情绪激动,强烈反对拆除,江苏路街道治违办考虑到民生问题,正在研究妥善处置,谢谢您的参与。

2019-09-2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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