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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2006年被平度原大田镇招商引资(给百分之五建房率的优惠条件)过去承包的荒山,合同是旅游各种养殖,2017年被告知在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里,无法按合同正常经营,前期十年花费心血和精力为后续三十多做的铺垫的投入如同打了水漂般停止,维权无门,说是没有终止我们的合同,让我们做林下种植,可是大泽山是花岗岩体,土层厚薄不均不适合种植,我们又是城市出生长大的根本不懂,而我们原本是为了做养生度假为主,请问领导我们该如何破解目前的现状!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怎么办?

手机用户11447180 2019-10-21

史跃林二级巡视员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这位网友您好!一是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法规,具体可向自然资源部门咨询;二是如利用荒山发展种植、养殖业,我们农业农村部门可以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建议从合同入手,咨询律师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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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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