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司法局 问题

房价最近降价了很多,有一些之前买的要求退房,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违法敲诈

匿名用户 2019-12-06

刘春颖副局长

市司法局

您好!感谢对青岛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个人与开发商进行房屋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购房合同签订后,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要。如购房者要求退房,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为此,也提醒购房者,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及自身经济实力的基础上,谨慎入市,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019-12-06 16:12
其他同类型问题

刘局长您好,我是想知道,通过哪些渠道可以投诉司法不公?我的再审程序合法,新证据确凿真实,为何中院反复阻挠再审?在中院是关系大于法律么?

匿名用户 2019-12-06 15:32

刘局长你好,红岛街道肖家社区西部红线内红岛排洪沟高铁施工已侵占社区土地,虾场个人财产也受到损失。请刘局长百忙之中关心了解解决一下。

匿名用户 2019-12-06 15:17

2002年左右,国办律师事务所改制后,原来的事业编律师的处理一直没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给落实?

手机用户11445128 2019-12-06 15:09

刘局下午好!市北区法院登州路法庭对当事人做出民事调解后,调解书迟迟没有送到当事人手中,打电话问询当时的的调解员,只是简单的回答,不知道。问询其他公开部门的电话,都是没人接听。就是想问问,这种情况,主管部门怎么解决市民的实际问题,怎么杜绝这样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的工作作风。

匿名用户 2019-12-06 15:07

公共平台上盖了违建,而且还办下来了房产证。16年9月规划局说此房没有规划审批手续,归城管执法局管。 16年11月国土资源局房屋管理局说;此房没有登记在册属违章搭建。城管说有房产证不受理。 通过房产部门提供的资料来看,青岛市房屋登记中心与市南房产管理部门都承认是错误。我们要求撤证,请问局长,程序该怎样走?谢谢!

匿名用户 2019-12-06 14:54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