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是否是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依据是什么?

高健市南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南区政府
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界定依据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区教育体育局在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中,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界定,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2020-04-22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