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财政局 问题

我市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匿名用户 2020-04-24

为什么有人交的多有人交的少?

李红兵局长

市财政局

网友您好!为了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减轻保障家庭的房租压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以下差别化租金标准:

(一)人均月收入不高于810元的,租金标准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

(二)人均月收入高于810元低于1380元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确定。

(三)人均月收入高于1380元低于1762元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50%确定。

(四)人均月收入高于1762元低于2936元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项目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2020-04-24 15:50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