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工商银行有关lpr的相关政策?2018年6月办理的房贷,怎么转换lpr?

孙伟副行长
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关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自2020年3月1日起,我行启动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为了便于您进行定价基准转换,我行提供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短信银行、贷款服务行等多种受理渠道,您可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除贷款服务行以外,其他渠道需要主借款人先确认,再由共同借款人确认。除短信银行仅适用于共同借款人使用外,其他渠道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可使用。详细内容您可拨打我行服务电话95588或与贷款服务行进行咨询。
2020-04-30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