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杰副巡视员
市科技局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依据《青岛市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后补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
具体支持方式为:根据企业当年加计扣除确认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小微企业为5%,其他企业为3%,每家企业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同时,对于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重点高企和“千帆企业”,对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1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补1000万元。
业务办理路径:企业需登录青岛市科技大数据平台“青岛市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奖励申报。往年一般于9月份在市科技局网站发布当年度申报通知。
今年税务汇算清缴即将截止,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关注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以便享受我市研发投入奖励政策。
具体事宜可咨询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市科技局高新处,电话:0532-85631057/0532-85911985。
2020-05-28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