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区长好,我2009年7月份在崂山区崂山路101号看了京沪山庄二期的房子,当时感觉京沪山庄二期12号楼3单元2层201户房子(面积91.62平)不错,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是否要买。因当时房市低迷,开发商把该套房屋给我网签了,目前该套房子网签一直没有撤销,该房屋权属证号 青崂国用(2005)第042号,希望此事尽快解决,请问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此事?

杨聚钧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崂山区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撤销房屋网签问题,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按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欢迎您拨打崂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88999692进行咨询。
2020-08-10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