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在2019年12月12日下发“农经发〔2019〕6号”,要求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和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职尽责,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宅基地分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青岛市编办也已正式发文指出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但我市目前,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和政府,三方仍然还是没有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业务交接不畅、以至于各镇普遍出现推诿推脱,无人、无部门办理业务的局面。

程兴谟副局级领导干部、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工作的关心!我局目前已完成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交接工作,各区市相关工作交接正在进行中。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下一步,我们将依法依规研究指导开展农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等工作。
2020-07-21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