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局长您好,孩子是在青在校大学生,患一型糖尿病,每次到青医附院开胰岛素后,报销比例总是按照约65%给报销,可是我查了青岛在校大学生报销比例应该是80%,问过青医大病门诊几次,门诊结算人员总是很不耐烦的回敬说没错,希望给予解答并关注,谢谢!

辛增顺副局长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网友您好。我们对在校大学生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确实设置了80%左右的报销比例,但在实际医疗过程中,有的药品、耗材或诊疗项目属于乙类项目,在纳入统筹报销之前设置了一定的自负比例,同时对发生的总费用纳入报销前设置了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部分三级甲等医院为1000元)。总费用减掉这些自负部分以后,再纳入医保报销,实际报销比例就会低于80%。感谢您的参与。
2020-07-23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