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青西新区自然资源局,说青西新区恒光热电厂拟从滨海大道搬迁至小珠山南侧的大楼村,我们认为该规划存在严重问题。1、该规划不符合国家关于逐步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的精神,不应该新建或迁建高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2、大楼村规划预留地为供热用地,不能用于建设热电厂,不符合GB5013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大楼村南面新建住宅鳞次栉比,此处新建燃煤热电厂正好位于全年最大风向频率的上风侧,冬季必然污染南侧居民生存空间。4、大楼村北面是国家森林公园,今年小珠山持续4天的森林大火应该吸取教训,让燃煤电厂厂远离国家森林公园。

滕军红副局长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根据相关片区控规,规划恒光热电厂服务范围为灵山卫及灵山湾区域,原灵山卫恒光热电厂因用地紧张及设备老旧,供热负荷已无法满足灵山卫及灵山湾区域新增的供热需求,需重新选址新建。综合考虑服务范围及用地条件,将该热电厂规划预留在开城路以北位置,已经最大限度的远离居住区,尽量避免对灵山卫及灵山湾区域的居住区造成影响。
在片区控规编制阶段,热电厂项目用地规划预留在开城路以北区域是经过专家多轮方案论证,同时已征求项目属地镇街、功能区及相关联的发改、环保等部门意见,该热电厂属于热源厂,其利用供热余热来发电,符合绿色、节能、环保要求,供热用地可以建设以供热功能为主的热电厂。
目前规划恒光热电厂仅在片区控规中进行了规划预留,尚未办理相关选址、用地等相关手续,待该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相关规划选址手续时,将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充分听取周边群众
意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另外您关注的此项目的消防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依法办理环保、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