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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海临风3期锅炉房,以及大烟囱

匿名用户 2020-07-28

黄岛区规划局处处为凭海临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开绿灯(规划无烟囱,无锅炉房,腰线层所有户型有空调室外机隔板。开发商没进行任何规划变更,带烟囱带锅炉房,腰线层缺失空调室外机机位,绿化面积严重缩水,小区顺利取得规划核实合格证),该领导和开发商之间是不是存在相互关照,不得而知,但是我们普通业主很难不浮想联翩。请局长详查此事,以示正听。

滕军红副局长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经落实,凭海临风小区3-1区位于东岳中路北、两河村东、辛屯村西,总建筑面积152157.48平方米。该项目于2016年9月9日通过规划审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8年12月14日通过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

我局就规划审批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青岛市黄岛区规划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青西新管办发【2014】25号)文件要求,我局只负责审查用地性质、建筑性质、用地范围、建筑退线、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反映建筑物性质和功能的主要建筑布局、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中提出的规划性要素。根据《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要求,在项目规划审批时,应按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设备机房,对于设备机房内使用的设备不属于我局审批范围。锅炉房的验收属城市管理局事中事后建管内容。

投诉人反映的锅炉设置的相应位置,审批情况如下:总平面图中标注为“燃气热水间(-1F/-2F)”;地下车库一层图中标注为“设备机房”,“顶板开泄爆口”;地下车库二层图中标注为“设备机房”。

2、该小项目的供热方式的确定是城市管理局审批内容,不属我局职责。经了解,16年11月城市管理局审批的供热方式为清洁新能源供热,17年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售房合同中约定的供热方式为清洁新能源供热。烟囱属于锅炉房的配套设施,建筑工程结束后,在建筑物外部安装金属烟囱(规划验收时已安装完成),该项内容不属于我局规划审批内容。

3、我局对绿地率进行相关审查和验收,该项目批建一致,规划验收符合相关规定。

4、高层腰线处空调室外机问题,我局经与建设单位落实,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后期根据请照图进行了设计深化,并经审图办审查通过,现场与施工图保持一致。

2020-08-0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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