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能麻烦请问一下,部分村庄拆迁刚启动拆了几户就因为各种事由停止了,这都过了8 9年了,过渡费一分没发,像这种情况之前签的合同还有效吗?算违约不?违约的话有赔偿吗?谢谢。

王革党委副书记
市司法局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另外,土地征收涉及环节和步骤较多,您所提问题描述不够详细,您可以将问题进一步梳理后拨打12348热线进行法律咨询。
2020-08-06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