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风生水起,近年低俗短视频表演甚嚣尘上。这些你们管吗?青岛有多少公司做短视频的?他们合法吗?请谈谈怎么管控?

韩大钧副局长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文化执法工作的关注。在互联网领域,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本市网络文化领域(包括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演出剧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视听、互联网出版及网络侵权盗版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应用,网络表演(直播),包括人们常说的短视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在内容方面也出现了个别低俗涉黄、涉暴力、宣扬邪教迷信等。对此,我们文化执法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提供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宣扬邪教迷信等违禁内容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将坚决予以查处,视违法情节轻重,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在我市,涌现出了一批为大型直播平台(如抖音、快手等)提供网络表演中介服务或与其合作的公司(MCN),发展迅速,目前已有十余家持证企业,均已纳入我局监管。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市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我局主动作为,于8月6日指导市演出行业协会成立了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将我市的(MCN)企业逐步吸收、纳入行业管理组织,这是全国首家由地方成立的网络表演(直播)协会。日后,我们文化执法部门将依托协会组织,利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网络表演(直播)企业的监管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止我市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出现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宣扬邪教迷信等违禁内容。
另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在我局监管范围之内,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