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根本没有公积金,有些连社保都没有,哪来的公积金

孙黎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您好!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法定义务。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1)现场投诉:职工可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管理处行政执法业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
(2)电话投诉:发现单位存在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违法行为的,职工可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热线0532-12329进行投诉举报。
2020-09-09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