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的档案没有转到单位,单位以此为由,不给我交公积金,请问合法合规吗?

孙黎党组成员、副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您好!如果单位已经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就应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1)现场投诉:职工可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管理处行政执法业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
(2)电话投诉:发现单位存在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违法行为的,职工可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投诉举报。
2020-09-09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