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绍军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友,您好!
青岛已经普及了供电一户一表管理。青岛供电公司自1998年就启动了大规模的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存量高压自管小区(供配电设施非供电公司产权)已经基本改造完成,居民用电实现了一户一表。2003年,青岛市政府在省内率先出台了新建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费政策。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供电配套费,由供电公司完成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并实行一户一表管理。2017年配套费政策废止后,房地产开发单位自行完成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验收合格后,资产移交供电公司,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因各种历史原因,比如小区的供配电设施产权不明确、物业公司(产权单位)片面考虑通过停电来收取物业费等原因,不同意改造移交,导致目前仍有个别小区尚未实现一户一表。
近几年,政府相继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全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对于未实现户表管理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向当地政府自下而上进行申报,由政府统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并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改造。供电企业将积极配合支持这项工作,促进这些小区尽快实现一户一表管理。
2020-09-29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