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加大对培训机构的老师资格审查,特别是外教老师资格审查力度吗?因为很多培训学校都是出了问题才会爆出来办学资质有问题
2.能加大对各类培训机构运营监管力度吗?因为现在出现了太多培训机构运营不善,运营不下去的问题,然后家长维权太难了

姜元韶副局长
市教育局
这位网民朋友好!非常感谢您对教育的支持。尤其是关心关注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2018年12月7日,市教育局等四个部门修订印发了《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青教规【2018】3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所配备教师与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专兼职教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并与所聘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且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要在培训机构网站及办学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相应的培训能力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外籍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学校应向外国专家管理部门申请开通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账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为此,在培训机构设立初期及办学过程中,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和检查。
近两年,市教育局加大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区市、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二是建设了青岛民办教育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所有民办教育机构信息及投诉网站,加大管理,方便广大市民朋友查询校外培训机构信息。您可以登录http://www.qdmbjy.com/网站进行查询和监督;三是与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并以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必须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双方权益,明确收费不能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及退费要签退费条款等,方便家长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