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延安路小学印发了一本古诗词书籍,教师从未讲解过,却要求学生按顺序背诵,这样合理么?

姜元韶副局长
市教育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及时与市北区教育局联系,对所提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为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青岛延安二路小学把《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小学阶段必背75首古诗和课外阅读拓展诵读的古诗词汇编成册,配发给学生,供整个小学阶段阅读和背诵使用。《语文课程标准》倡导重视学生课外阅读和优秀诗文的诵读积累,对小学阶段背诵优秀诗文、课外阅读等都有明确的数量要求,其中课外阅读的古诗重点是考察学生记诵积累,学生只要能凭借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诗文大意即可。延安二路小学学生平均每周诵读一首课外古诗,主要是利用在校时间,通过老师领读、学生互读、天天诵读的方式,通过一周时间完成一首古诗从读到记的过程,循序渐进,不增加学生学习负担。学校印发的手册中3—6年级每首古诗词后面附有注释和译文,学生可对照注解理解大意,《课标》对课外阅读的古诗并不要求对诗词进行分析理解和课堂讲授。后续,教师会随着学生积累量的增加和学习认知能力的提高,加强课堂教学和课外阅读的联系,在课堂上选取部分与课内知识关联度高、适合讲授、便于学生理解的课外古诗适当进行讲解。欢迎家长多与老师、学校沟通,给学校和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市北区教体局电话:66751104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支持!
2020-10-29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