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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有市南教育体育局的业务。现在该结算了。市南教体局要求必须是市南区所属企业的发票才能结算。请问有这种规定吗?现在疫情期间都免税。不存在税费问题。

asinglebicycle 2020-10-21

你好。我公司有市南教育体育局的业务。现在该结算了。市南教体局要求必须是市南区所属企业的发票才能结算。请问有这种规定吗?现在疫情期间都免税。不存在税费问题。请问这样可以投诉吗

郭洪源总审计师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因此,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开具发票进行结算。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您可以拨打市南区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82612366进行举报,如情况属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祝您生活愉快!

2020-10-2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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