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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保,为什么一次性救助金和生活救助费需要我们承担?希望领导们重视济南已经纳入了,为什么青岛不行?

匿名用户 2020-11-04

胡局长您好,我是青岛一家小微企业的负责人, 响应总理号召几年前开始创业,我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创业不易九死一生。遇到突发意外才发现我们的社保体制还不如济南。几个月前我们有一个25岁的同事在家(非因公)突发脑血管破裂不治身亡,家属提出了一次性救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经过计算需要20多万!刚刚工作的员工自己得病去世公司就要承担这个债务直接将公司压垮!我们缴纳了保险为什么该费用还是需要我们公司承担,真的不合理,也真的承受不了,我们毕竟是小微创业公司不是国企也不是央企。经过了解,济南社保局已经将一次性救助费和直系亲属生活补助都纳入社保由社保承担,希望青岛也纳入由社保承担!青岛业主宝 王志焕17753287799

胡义瑛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经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流程,我市不能自行出台政策。根据《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纳入统筹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92号)规定,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由社保基金全额支付;不满15年的,社保基金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支付;其余部分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由单位支付。感谢您的参与!

2020-11-1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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