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伟光副局长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关注。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民营、中小微企业便捷获得融资情况,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以来,为了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我市连续出台了多个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帮助小微企业更快、更多地获得融资支持。
2019年12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17号),从强化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落实、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强配套政策扶持力度等5个方面,研究制定了17条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020年2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5号),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
2020年2月5日,我局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七部门出台《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7部门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的通知》(青银发〔2020〕12号),并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服务举措两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具体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疫情防控领域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
2020年2月17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全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青金监字〔2020〕10号),明确目标和实施路径,推进我市供应链金融创新规范发展,拓宽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路径。
2020年3月19日,我局牵头出台《关于明确对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奖励考评指标和实施程序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支持小微企业复工达产。
2020年8月19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制定发布《青岛市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奖励办法》(青金监字〔2020〕110号),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银行业机构作为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鼓励银行机构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