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农经发〔2019〕6号”,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乡镇政府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一年过去了,胶州各个乡镇政府仍然建立办理对外受理宅基地审批业务的窗口,以至于出现推诿推脱,无人、无部门办理业务的局面.希望高副市长督促各乡镇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尽快建立办理对外受理宅基地审批业务的窗口,方便农民群众办事。谢谢。
高燕副市长
胶州市政府
感谢您对胶州市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胶州市印发了《关于调整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的职责。近期已起草制定了《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2020-12-17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