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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咨询

匿名用户 2020-12-17

听说我市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具体是怎么实施的?

高燕副市长

胶州市政府

感谢您对胶州市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9月1日起青岛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八条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其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在我市建成区范围内,(三)在城市绿地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四)在城市绿地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六)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0-12-17 16:00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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