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青岛是否有40-50政策,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的在岁数符合后可以领取社保补贴?

胡义瑛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
为鼓励和扶持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通过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我市按照国家、省部署,实施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目前,对于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个人从事灵活就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期限最长36个月,对初次申领补贴时已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期限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您可登录青岛市人社局网站就业网办栏目申请该项补贴,有关问题可电话咨询12333或8366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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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15:36

